药家鑫案被害人家属放弃索赔:农村人并不难缠。。。

作者:未婚妻
内容:[attach]148754[/attach] [b][size=5]一审宣判结束后,张妙丈夫王辉在法庭外表示对结果很满意[/size][/b] [size=5]备受瞩目的药家鑫案一审判决后,民事部分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引发不小争议,认为“赔偿太少”。4月25日下午,该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在自己博客上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size] [size=5]张显26日上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按照此前预期,他们要求进行包括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张妙孩子的抚养费等合计共23.6万,以及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法庭对死亡赔偿金等没有做出裁决,法理上很难说通”,张显表示,关于张妙父母的赡养费,法庭的解释是“张妙父母未年满60岁,并且具备劳动能力”,所以没有做出相关判决。[/size] [b][size=5]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size][/b] [size=5]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size] [size=5]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size] [size=5]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size] [size=5]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size] [size=5]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size] [size=5]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size] [size=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size] [size=5]诉讼代理人:张显[/size] [size=5]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size] [size=5]2011年4月25日[/size]
未婚妻 回复:真有志气。。。 佩服。。。
我不是幽默的人 回复:这个审判来的比较迟,6个月的时间啊
未婚妻 回复:[quote]这个审判来的比较迟,6个月的时间啊 [size=2][color=#999999]我不是幽默的人 发表于 2011-4-26 16:50[/color] [url=http://bbs.masy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19566&ptid=90943][img]http://bbs.masy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不过总算是有结果了。。。
我不是幽默的人 回复:[b]回复 [url=http://bbs.masy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19571&ptid=90943]4#[/url] [i]未婚妻[/i] [/b] 那也要看以后的执行了
未婚妻 回复:[quote]回复 未婚妻 那也要看以后的执行了 [size=2][color=#999999]我不是幽默的人 发表于 2011-4-26 16:53[/color] [url=http://bbs.masy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19577&ptid=90943][img]http://bbs.masy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绝对不能轻饶。。。 坚决同意搞死他。。。
查无此人。 回复:总归尘埃落幕.
我不是幽默的人 回复:[b]回复 [url=http://bbs.masy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19579&ptid=90943]6#[/url] [i]未婚妻[/i] [/b] 十分赞同
旺仔小媛子 回复:路过路过····
597403208 回复:这个确实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