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公开信。。。

作者:未婚妻
内容:[b][size=5][font=黑体]各位运输车辆驾驶人员:[/font] [/size][/b] [b][size=5]  2011年,我市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的复审(简称四城同创),这是全市人民的大事。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管理,切实做好“四城同创”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2011年4月20日开始,集中开展一次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乱堆乱倒现象。[/size][/b] [b][size=5]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整治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所有从事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准运资格和密闭装置。所有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具备冲洗设备,并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实行封闭管理。二是坚持守土有责。对建筑工地、征迁拆违现场、储备建设土地以及主干道两侧,由专人负责、封闭管理、严防偷倒。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市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联合行动,严格执行许可制度,加大对偷运乱倒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实施先行登记保存运输车辆等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size][/b] [b][size=5]  从即日起,禁止建设、施工等单位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任务交给无资质的运输单位;对尚未安装密闭装置的车辆不得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作业;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不在有资质运输单位的,不得从事建筑渣土运输作业。[/size][/b] [b][size=5]  举报电话:2477770 18949647003希望有意在我市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驾驶人员,增强主人翁意识,把马鞍山作为第二故乡,做一个文明有礼的马鞍山人,不接受非法车主聘请、不驾违规车辆、不野蛮驾驶、不私运乱倒,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四城同创”作贡献。真诚谢谢您的合作与配合![/size][/b][p=30, 2, right][b][size=5] [font=黑体] 马鞍山市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font][/size][/b][/p][p=30, 2, right][font=黑体][size=5][b]  2011年4月28日[/b][/size][/font][/p]
雨翔 回复:这个要支持了呢!
旺仔小媛子 回复:{:4_203:}{:4_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