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小时 一路口竟有9人酒后驾驶

作者:shara
内容:来自:皖江晚报 7月30日19时30分,又一次酒后禁驾行动拉开帷幕。5分钟后,马鞍山市幸福路与天门大道交叉口,一辆沿幸福路逆向行驶、车牌号为皖EB63××的摩托车经过路口时,驾驶人忽然扔掉车子,往天门大道方向跑去。路口民警黄志康和同事连忙追去,并在距路口500米处,将该驾驶人抓住。 在宁芜路岗亭查纠点,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测试,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61毫克,为酒后驾驶。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高于20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高于80毫克属于醉酒驾驶。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交警又相继查获了8人酒后驾驶。 对于民警开展酒后禁驾行动,居民拍手称好。站东新村居民傅安红说:“以后,有开车的亲戚朋友到我家吃饭,我绝不让他们喝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后驾车,处扣证一至三个月,并处200至500元罚款。醉酒驾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扣证三至六个月,并处500至2000元罚款。 省交警总队近日规定,全省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严厉查处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凡发现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按上限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暂扣3个月驾驶证及3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由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驾驶证及1000元罚款。 此外,营运车辆驾驶人饮酒后驾驶的,除将被暂扣3个月驾驶证外,罚款额度也提高到500元;醉酒后驾驶的,不仅要被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额度也提高到2000元。一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驾驶人,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本报记者 李姗姗 通讯员 王涛
A\'wen 回复:要为自己他人负责 安全第一啊 !
vivinana 回复:我觉得处罚再重些才好,要不这些人印象不深
草莓宝宝 回复:安全第一啊 !
淡然一笑 回复:要珍惜生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