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酝酿场外金融衍生品管理新规
作者:淡然一笑
内容: 对于衍生品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在稳步推进中。记者日前获悉,《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在制订中,这是一部全面针对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监管的法规。
据了解,《办法》由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牵头制定,已数易其稿。7月下旬,专门针对《办法》的讨论会在京郊召开。
“《办法》的出台能够鼓励市场成员进行创新。”一位参会人士透露,《办法》十三条提出:“市场参与者可根据市场需要研究开发衍生产品,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他同时希望《办法》对新产品备案后是否能推向市场进行明确。
在今年上半年,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冯光华曾公开表示,国内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领域仍没有成型的业务规章,法制建设相当滞后。今年3月,交易商协会公布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标志着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制度建设的开始。
在《办法》制订过程中,交易商协会提出,要求提供衍生产品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向协会提交风险敞口情况,同时建议《办法》明确规定由协会承担市场数据备案、汇总和分析工作。
而多位金融机构人士都表示,希望《办法》能给产品创新预留下空间。一位大行人士称:“希望监管部门能明确一个从新产品备案直至面市的体系,建立高效而灵活的新产品推出机制。”
事实上,《办法》仍表明“新产品推出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一位市场人士坦言,这在实质上仍未摆脱“一个产品一个管理办法”的制度模式。“目前《办法》充分体现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总体思路,但总体上还是比较保守。”
另外,还有商业银行建议,“因为衍生产品的变化类型多样,复杂程度不一,简单的创新产品应与复杂产品的推出机制不同。此外,考虑到市场参与者的研发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差异,建议将市场参与者区别对待。”